216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丛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217、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218、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,可以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219、犯罪的故意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。
220、对于过失犯罪,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。
221、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,不得己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。
222、关于避免免本人危险的规定,不适用于职务上、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。
223、犯罪预备是指犯罪分子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、制造犯罪条件。
224、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。
225、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对组织、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,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。
226、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。
227、有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,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 的,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,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,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。
228、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人,如果不是必须立即
执行的,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。
229、剥夺夺政治权利属于附加刑。
230、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。
231、对刑事案件的侦查、拘留、执行逮捕、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。
232、未经法院依法判决,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体现的是刑事诉讼法的无罪推定原则。
233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、死刑的案件。
234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。
235、有犯罪事实存在和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。
236、凡需要提起公诉案件,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。
237、下列哪一类案件属于要公开审理的案件一般的刑事案件。
238、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,从接到判决书、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。
239、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,从接到判决书、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。
240、中级人民法院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,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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